工商局签约京东、天猫等11个电商平台 要实施网购先行赔付
发布时间:2016-09-01 04:55:41 所属栏目:要闻 来源:用户投稿
导读:昨日,北京市工商局与天猫、京东等11家电商平台签署了《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欲实施网购先行赔付,防控网络消费风险。根据协议,行政部门将与11家电商平
站长之家(Chinaz.com)8月24日消息 昨日,北京市工商局与天猫、京东等11家电商平台签署了《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欲实施网购先行赔付,防控网络消费风险。 根据协议,行政部门将与11家电商平台进行主体信息、质量监管、消费维权等数据交换。并成立了网络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要求11家网络交易平台都要实施网购先行赔付。一旦平台接到消费者投诉,经核实销售者确实存在问题的,平台要向消费者先行赔付损失。这意味着,近年来不断增加的网络购物纠纷问题将会得到一定的缓解。 据公开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工商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116.22万件,而2015年全国工商受理消费者投诉则达到了129.11万件,同比增长2.6%。先行赔付制度施行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将会大大地降低,网络消费纠纷问题也会相对减少。工商局这次大胆创新将有利于网络市场监管模式良性发展,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编辑:应用网_丽江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