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创业训练营干货:创始人如何不被踢出局?
那紧接着你就可能会考虑有哪些类型的持股平台了。刚才讲了,有限合伙企业特俗的价值,就是治理比较方便,基本是GP说了算,那GP谁来当呢?可能是CEO来。这时候作用就出现了,如果这个持股平台有10%,那身为GP的CEO就多了10%的投票权。 另一种运用方式是放在期权里,期权具体我们待会儿会讲到。一般来讲,期权池的GP也是CEO,或者是CEO控制的公司来做GP,也就是说如果期权有15%,那15%的表决权也归CEO。所以现在总结一下,通过持股平台和期权池,CEO就多享有了25%的表决权。 这时候有创业者会问了,那我是不是马上去注册设置一个持股平台之类的?作为律师,我觉得需要提醒大家,持股平台的地点选择也很重要,因为现在来讲北京工商部门是不允许设置什么股权投资企业、乱七八糟的PE公司的。不过话说回来,全国很多地方也能注册,而且有不同的优惠政策,不同地点的优惠是不一样的,比如新疆、厦门自贸区和天津等,可以多方考虑一下。 创始人的特殊权利 当然,如果以上讲的控制权还不能满足你,那还有一个创始人的特殊权利可用。 作为公司创始人,你可以要求拥有三个特殊的权利。 第一个权利是一票否决权。在写融的时候,一般要写一个增资协议,或者投资协议,会赋予投资人一票否决的权利。然后是下列事项必须经过投资人、股东,或者投资人委托的董事同意,正常来讲七八项是正常的,我看到有一些是15项,非常多。同样的,也可以把这个运用到创始人里来,比如下列事项必须经过创始人、股东谁谁谁的同意,才能通过,这个就是一票否决权,是一种强有力的保有控制权的方式。 (编者补充:关于投票权,有个流传甚广的例子:当年李彦宏要做竞价排名系统,董事会不同意,李彦宏就是用的一票否决权,生生将百度带到了一个全新的盈利时代里。) 另外,针对创始人投票表决权较少的情况,可以有第二种方式:董事提名权,类似的可以借鉴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比如说董事会一般是奇数,设立的董事会至少是3个人,所以可以约定,创始人可以有权提名一半以上的董事会的董事人选,比如说董事会是7人的情况下,我可以提名4个。或者董事会有9人的话,我提名5人,这是一种特殊的提名权。 还有一个情况是董事长的任命权,不仅可以提名董事,还可以提名董事长人选。 (编者补充:乔布斯重新回到Apple时,最先做的一件事就是要求解散当时的董事会,并且根据自己的意志重组了董事会,完全将董事会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不要忘了,当年被提出自己的创立的Apple,董事会投票就是最重要的原因,而且还没有一票否决权。) 这是米律创始人,拥有13年股权法务经验的郑明龙律师在新浪创业训练营上的分享,此次分享共分为三部分,《如何实现公司的控制权》是第二部分,第一部分《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何设置》已经刊出,第三部分《创业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如何搭建》也即将刊出。 (编辑:应用网_丽江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