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将被从重处罚,最严可判无期
发布时间:2016-12-23 06:01:41 所属栏目:安全 来源:雷锋网
导读: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份《意见》指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上
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份《意见》指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小编()看到,其中,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该《意见》指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以下为《意见》全文: (编辑:应用网_丽江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