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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要求启动2020年行业领军人才与青年创新人才选拔工作

发布时间:2020-01-20 09:48:08 所属栏目:推荐 来源:DVBCN
导读:副标题#e# 1月16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青年创新人才工程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主要是根据日前发布的《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和《全国广播电视和网

首批领军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差额推荐、差额评选。首批领军人才推荐名额1000名左右,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首批青年创新人才推荐名额2000名左右,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推荐名额不针对界别设比例限制,各地区各单位根据队伍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推荐人选界别比例。

六、推荐办法

推荐单位要按照《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和《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同时根据人选人事隶属关系和实际需要,专门书面征求人事、纪检等部门意见后,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并按要求组织填写人选推荐材料,报送总局。

各省级广播电视局负责统筹所辖范围内的广播电视单位、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等单位开展初审、推荐工作;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负责本台及台属机构的初审、推荐工作;总局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初审、推荐工作。

七、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各地区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拟推荐人员本人登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http://pingshen.nrta.gov.cn),选择“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或“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填写所属地区(单位),实名注册账号,在线填写推荐材料并上传相关材料,提交所属推荐单位审核。在线提交后,拟推荐人员可自行下载、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正式推荐材料。

2.单位初审。推荐单位登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对本地区(本单位)推荐人员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推荐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并书面征求推荐人选所在单位人事、纪检等部门意见。

3.单位推荐。各省级广播电视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局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推荐名额,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及排序,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公示后,报送总局。

4.总局评审。总局将组织专家复评,按照分组评审、同行评审、专家回避原则,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集中评议,按一定差额比例择优遴选,提出人选意见和建议,报总局两个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入选人员。

八、工作要求

1.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选拔工作,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要紧密结合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实际,将本地区本部门本界别德才素质好、创新能力强,在国内有较强竞争力、在业内有较大引领力和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推荐出来。

2.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推荐人选数量不得超过分配的名额数量限制。如无合适人选,可少推荐或不推荐。

3.要进一步开阔选人视野,扩大推荐覆盖面,更加注重行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中紧缺的“高精尖缺”人才。非公领域人才、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新文艺群体等符合条件的人选应纳入推荐范围。

4.根据人选的人事隶属关系,应就人选的党风廉政、遵纪守法、学风作风、诚实信用等方面情况,征求人事、党务、纪检监察、公安、工商、税务、征信等有关部门意见,对有问题反映应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不得列入推荐人选,对有反映已核查、事实存在但不构成违纪的要从严掌握。对政治方向不正确、政治立场不坚定的,违反职业道德、有严重失信行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或隐瞒不报的,坚决不推荐。

5.各地区各有关单位在人选推荐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更改或伪造有关推荐、征求意见、投票结果等,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拉选票等;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人选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要严格把关,担起主要审核责任;对于违反组织和工作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为任何推荐申报个人打听入围情况,不泄露评审专家名单、专家评审意见、投票或打分结果等。

7.实行人才选拔工作纪实制度,选拔评审程序和重要情况应如实记录、如实留痕。各地区各单位要按要求提交“推荐选拔工作情况报告”,确保全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切实发挥监督制约作用。

九、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按如下顺序提交推荐材料。

1.推荐单位关于人选推荐情况说明(见附件7、8),含人选情况、推荐程序、推荐意见、公示情况等的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2.《2020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推荐申报表》(见附件3),《2020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推荐申报表》(见附件4),要求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导出,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其中包含部分需另附的材料(附件材料需扫描为PDF文件上传,单个文件不超过10M,超过可分为2个以上文件),每名被推荐人填一份推荐申报表。

3.《2020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领军人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2020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要按照推荐顺序填写录入,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评审评奖平台”导出,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附件材料包括:

1.省部级奖项证书(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PDF格式)、纸质复印件。

2.业绩成果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PDF格式)、纸质复印件。

3.电子版免冠证件照(照片为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5cm×5.3c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着正装,背景为蓝色)。

(二)报送方式

推荐材料采用网络在线报送,同时报送纸质版2份。各省级广播电视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局直属单位及有关单位的平台审核管理账号另行通知。

(三)报送要求

1.平台在线报送要求

各省、各有关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

平台使用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6235

2.纸质版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竖版,长边翻页),每名人选的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推荐报告、人选推荐表及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均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

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国家广电总局研修学院,邮编:100866

联系人:赵孟捷、倪闻

联系电话:(010)8609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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