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新规正式出台:六大亮点释放“红利”
在征求意见稿中,对于“拼车”等真正体现“共享精神”的合乘模式,曾做细致描述“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在通勤或节假日出行时,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计划,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并分摊部分出行成本(仅限燃料成本及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出行方式,不适用本办法。” 而在最终版《暂行办法》,对于“拼车”、“顺风车”,则明确“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显然,一方面,《暂行办法》明确了网约车管理细则,另一方面,《暂行办法》对专车平台公司组织的“拼车”、“顺风车”行为,由各地通过制定地方法规或建章立制予以鼓励和规范。 此外,《暂行办法》还有很多亮点值得关注,比如与征求意见稿中定价机制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二选一表述,最终版《暂行办法》则明确“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首发idonews专栏,长期关注互联网、知识产权及电子商务等相关政策、法律及监管问题。邮箱:lijunhui0602#163.com,微信号:lijunhui0602,微信公号:lijunhui0507) (编辑:应用网_丽江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