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扒了扒苹果佰利专利案中一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注:本文根据知乎@大杨编 回答编辑整理。 据北京日报2016年06月16日报道,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并作出决定,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中复公司停止许诺销售和销售iPhone6和iPhone6 Plus两款手机。因为经过比对,苹果公司的iPhone6和iPhone6 Plus两款手机与佰利公司的“手机(100C)”虽存在一系列的差别,但均属于一般消费者难以注意到的微小差异,故应当认定二者无显著区别,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其实佰利公司和苹果的恩怨由来已久。 时间还要追溯到2014年,这是当时的一则新闻:国产百加手机状告iPhone 6抄袭:我们有专利! 原来,早在2014年,百加的设计师就在微博痛诉苹果抄袭了百加手机。抄袭的内容包括:厚度、圆角、后壳曲线、摄像头位置、SIM卡卡槽形状等。下图截取自原微博。 注意看第2条和第4条中的闪光灯位置,在专利中闪光灯是在摄像头下面的,第4条中强行移到摄像头右面拟合iPhone 6,然而专利(专利号:ZL201430009113.9)中还是没有变化。 百加说苹果抄袭的一个证据就是iPhone 6发布时间比它晚……然而事实是苹果从第一代开始就是圆角矩形,而且摄像头位置也没有动过。 上图可以看到初代iPhone圆润的曲线,跑道圆设计的SIM卡插槽。 另外iPhone 5开始,苹果在摄像头和闪光灯之间加入了降噪话筒,请看下图: 佰利公司也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它曾经指责过小米、一加、联想抄袭,相关新闻的评论都一片歌舞升平: 另外,我们发现,深圳市百分之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是百度战略投资的品牌,该手机搭载百度云OS操作系统。 从以下的报道中,也许我们可以看到百加欲上位的渴望。
再来一个更有说服力的:百加手机的微博这里直接写的是“百度旗下”,这个微博似乎从14年底告苹果之后就再也没有更新过。 浏览当时关于此事的评论,发现一条获赞数很高的网友留言,认为这是贸易战的一部分。 笔者并不赞同这样一种说法,拿一个小厂商来打贸易战,显然不是什么明智之举。 同时也有事实论据:
还有人还说苹果没有申请外观专利,那么请看以下新闻:魅族斗苹果iPhone外观专利无效案公审。
想象一下,如果苹果靠这种方式告其他厂商的话,那简直全世界的手机都有抄袭初代iPhone的原罪。 苹果也曾经想借外观专利在美国告三星,但是失败了。因为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认为,iPhone的整体“外观”已经融入其他触屏智能手机的基础功能,因此苹果不能阻止三星使用同样的整体设计: 2015年,美国一家联邦上诉法院裁定苹果不能因为三星抄袭了iPhone的基本设计而索赔,推翻了下级法院之前的判决。
在另一起案件中,苹果未能证明iPhone的美学造型不是“功能性的”。
相关新闻报道:美国法院判决苹果手机外观美学不受专利保护 换句话说,在一部智能手机的整体外观和形状上为苹果提供保护,基本上会为其在智能手机的功能改善上提供一个永久性垄断地位,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决定不这么做。 “因此,对于发现三星在产品外观上进行模仿,我们取消了陪审团在损害赔偿上的决定,并将这个案件发回,根据这个意见进行重审。”上诉法院在裁决中写道。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
如果说苹果的设计称得上与百加雷同,那难道在百加的设计之前就没有现有设计与之“不具有明显区别”? (编辑:应用网_丽江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