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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大战”最高院终审判决的五个“遗憾”

发布时间:2016-11-08 01:35:26 所属栏目:空间 来源:创事记
导读:文/李俊慧 115页、7万多字,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对3Q大战中腾讯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的终审判决。 不管双方内心是否服气,这场耗时3年之久的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终于落下帷幕。 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在终审判决中指出,腾讯在3Q大战中的做法(二选

  当然终审判决还有很多令人称赞的地方,比如“本案相关地域市场应为中国大陆地区市场”、“既包括个人电脑端即时通信服务,又包括移动端即时通信服务;既包括综合性即时通信服务,又包括文字、音频以及视频等非综合性即时通信服务。”,纠正了一审判决将地域市场限定为全球范围。

  此外,我们必须看到,反垄断,尤其是互联网反垄断,在中国应该还算是“新生事物”,相信每一个人都很难想象一旦腾讯被认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将会给中国互联网带来多大的冲击,也互联网市场格局带来多大影响。

  该案作为“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整个过程,既让围观者深入学习了反垄断相关知识,也让围观者意识到反垄断认定之难。法院秉持审慎态度,以双方提交的证据作为审判的依据,在既有证据前提下,难以认定腾讯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只能说明在互联网反垄断领域,收集或形成相应的证据非常之难。

  可以说,360最终败诉主要还是败在了证据上,而对于中国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纠纷,该案既开创了审判先河,也拉开了互联网领域相关诉讼的大幕。

  相信今后会上演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反垄断诉讼,从搜索到视频,从电商到互联网金融,更精彩的应该还在后面。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李俊慧)

(编辑:应用网_丽江站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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