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手游冼汉迪:通过国宏嘉信资本寻找下一个“中手游”
但是据我们的观察,一些打着影游互动旗号的项目实际上并没有在操作层面上将两个模式做有机的结合,更多的是在一个电视剧或者电影的IP火起来之后,趁着热潮赶制同一个IP下的游戏仓促推出,也就无法发挥出影游互动真正的效果。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题材都适合在影视和游戏的领域下进行联合操作;其次,影游互动需要跨行业的专业人才的协作,一个团队里的成员既要懂影视,又要懂游戏,又要有财力支持,是在剧本创作阶段就考虑到将来游戏制作层面的一些需求;最后,影视作品的推广和游戏的发行在时间周期上面的配合也需要做到天衣无缝。 10)您应该是在80年代末去美国,上高中、大学,那个时候刚好也是克林顿提出“信息高速公路”,互联网和硅谷开始展现影响力的时候,能不能跟我们描绘一下,那近10年的时间里您在美国看到的科技与互联网是什么样的? 我于1990年去美国上高中三年级的时候互联网还处于十分早期的发展阶段,但是已经有一些科技公司在互联网的应用和商业化方面进行很积极的探索。当时微软已经推出了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习惯这种新的办公工具。 我在卡内基梅隆大学读的是它全美的计算机科学专业,有机会可以接触到一些相关领域内最杰出的教授和最聪明的学生,师生们激情满满地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和互联网应用方面的基础研究工作。事实上在美国很多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一些伟大的互联网公司在最早期的阶段都只是校园内的一个科研项目。 本科毕业之后,我选择去斯坦福继续我的硕士学业。众所周知,斯坦福的毕业生构成了早期硅谷创业者的中坚力量,也在潜移默化中造就了硅谷强大的创新精神。谷歌、雅虎、惠普这些耳熟能详的科技巨头都是由斯坦福校友所创立的,身处这样一个创新的环境中,我感受到所谓的企业家精神的含义。 那个时代的美国科技行业日新月异,创业者们思想单纯且充满信念,深深相信他们可以用技术的力量改变人们的生活,这之后我们也见证了源于硅谷的创新对这个世界的颠覆。在美国的求学经历对我有着很深的影响,我相信在很多斯坦福校友的心中,都有着成为一名企业家的梦想,我自然也不例外。在多年的投行生涯使我具备必需的金融财务知识之后,我同张力军、肖健和王永超三位伙伴一起创立了中手游,并一路走到了今天。 11)您选择回港发展的时候,应该正好是许多人逃离香港的时候,为什么选择在1997年回到香港发展?1997年开始的金融危机,对您的工作产生了什么样的实质影响? 在1997年的时候我已经拿到了很多工作邀约,其中不乏华尔街的投行,但我还是在从斯坦福拿到硕士学位之后决定回到香港,因为我预见到回归之后的香港将成为中国内地企业迈向国际资本市场的桥头堡,而且我想更多地学习有关中国、有关内地/香港资本市场的事情。 回到香港后,我有幸加入了在有着“红筹之父”之称的梁伯韬领导下的投资银行百富勤。1992年邓小平南巡之后,中国内地的改革开放进入一个新阶段,包括百富勤之内的一些香港投行及时把握机会,积极为中资公司和国有企业安排融资并推荐香港上市,掀起了红筹股和H股在香港上市的热潮。 百富勤在短短数年内在香港投资银行市场占据了相当大的比率,尤其是在安排红筹股和H股上市方面处于领导地位,它先后策划上市的红筹股就有中信泰富、招商局等。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百富勤被法国巴黎银行收购,成为了这家欧洲投行的一部分。 在职业生涯的早期阶段,我在百富勤和法国巴黎银行均接受了系统而严格的训练。我入行的时候,招股书都要投行自己写,不像现在完全可以请律师代劳;当时我们也要下大力气研究香港上市规则和兼并收购守则。由于很多项目都是首创,没有先例可循,总会有意想不到的困难出现,很多个项目做下来,我也被锻炼成一个擅长解决各种“疑难杂症”的好手。2004年,我加盟了汇丰银行投行部,负责领导中国区的大型IPO和兼并收购交易,更是有幸参与并领导了一些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项目。 12)在您12年的投行生涯中,做过许多大型公司的香港IPO,包括soho中国,中国远洋等等,有一种观点说,港交所因为过于重视商品和衍生品交易,错过了众多科技公司的大型IPO,从您的角度来看,这种观点合理吗? 港交所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会有财务业绩上的追求,这是市场化的行为,也是比较能够理解的,并不存在重视一方面就忽视另一方面的问题。 在过去的几年内,香港看起来并不是中国的科技公司的上市地,这里面的原因是多层次的,香港的主板市场对企业的盈利有一定的要求,而创业板的交易量又太小,得不到机构投资者的关注;而对于一些追求国际化的大型企业来讲,纳斯达克相较于香港更能够一步到位。一个更加关键的原因是,美国允许同股不同权,而香港则奉行一股一票。对于中国科技公司的创始人来说,经过多轮融资之后,自己的股权比例一般都被稀释得比较低,但是他们仍然想维持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针对这个问题,美国的科技公司也有同样的诉求,所以美国资本市场认可同股不同权,简单说来即是创始人的股票拥有比投资人股票更多的投票权,从而使得创始人在股权占比较低时仍然保有控制权。港交所和香港证监会针对同股不同权的问题进行了多年的讨论,这一话题也在2013年阿里巴巴尝试于香港上市时被反复提及,但最终也未获得香港证监会及港交所的认可,直接导致阿里巴巴放弃了香港上市转投纽交所。 但我认为随着中国移动互联网行业的崛起和香港与内地金融市场联通的进一步加深,港交所对中国科技股的吸引力在未来将会有所提升,毕竟从投资人沟通和监管的角度出发,内地企业更容易适应香港市场。纵观之前的一段时间,包括腾讯和金山在内的一系列创新性企业都选择于香港上市,且都能得到以大型买方机构为主的香港投资者的认可,拿到不错的估值,这说明无论在哪里上市,好的企业是能够脱颖而出。 (编辑:应用网_丽江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